10.甲公司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亏损,亏损额达4亿元。2010年5月,深交所对甲公司作出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截至2010年底,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220.9%,甲公司面临退市危机。同时,因大量到期债务无法偿还,甲公司的主要经营资产、持有的控股及参股企业的股权已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其下属核心企业也已面临停产,甲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011年4月28日,人民法院收到甲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6月14日,人民法院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裁定受理了该申请。甲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出,通过政府融资,对甲公司的普通债权,一律按确认的该债权数额的22%予以清偿。若该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分组讨论表决后获得通过,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