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经批准于2×17年1月1日以10020万元的价格(不考虑相关税费)发行面值总额为1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资金专门用于某工程项目。 (1)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5%,实际年利率为6%。自2×18年起,每年1月1日支付上年度利息。自2×18年1月1日起,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申请按债券面值转为甲公司的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初始转换价格为每股10元,即按债券面值每10元转换1股股票。
2×18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了上年度的利息,且债券持有者于当日将全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50%转为甲公司的普通股股票,相关手续已于当日办妥。
(2)除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外,甲公司还有两笔按本金取得的一般借款:
第一笔一般借款为2×16年10月1日取得,本金为2000万元,年利率为6%,期限为2年;第二笔一般借款为2×16年12月1日取得,本金为3000万元,年利率为7%,期限为18个月。
(3)工程项目于2×17年1月1日开工,工程采用出包方式,发生的支出如下:
2×17年1月1日支出4000万元;
2×17年5月1日支出5200万元;
2×17年7月1日支出2800万元。
(4)2×17年8月1日,由于发生安全事故发生人员伤亡,工程停工。2×18年1月1日,工程再次开工,并于当日发生支出1200万元。2×18年3月31日,工程验收合格,试生产出合格产品。2×18年3月31日之后,为了使该工程能更好的使用,发生职工培训费100万元。
专门借款未动用部分用于短期投资,月收益率为0.5%。
其他资料:(P/A,6%,3)=2.6730;(P/F,6%,3)=0.8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