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信息
葫芦镇,隶属于四川乐山市沙湾区,地处沙湾区东南部,东与福禄镇接壤,东南至西南与牛石镇和龚嘴镇毗邻,西靠轸溪乡,北隔大渡河与谭坝乡相望,镇人民政府距沙湾城区10.5千米 ,总面积46.51平方千米 。清雍正年间(1723—1735年),葫芦镇境域属嘉定府;1992年9月,葫芦、四峨、轸溪3乡合并为葫芦镇 ;截至2018年末,葫芦镇有户籍人口11370人 ;截至2020年6月,葫芦镇下辖1个社区、5个行政村 ;镇人民政府驻葫芦社区龙泉街 。2011年,葫芦镇财政总收入411万元,比上年增长6% ;2018年,有工业企业5个,规模以上企业有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个 。2021年10月,入选四川省基层治理示范街道(乡镇)。 葫芦镇其下属村有: 葫芦社区居民委员会、 葫芦坝村村民委员会、 江村村民委员会、 梁村村民委员会、 祝村村民委员会、 四峨山村村民委员会 共6个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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